New York Courts dot gov
New York StateUnified Court System

延期


一般情況:需要出庭
差遣他人要求延期
寫一封信要求延庭

 

一般情況:需要出庭

延庭 只能由主持庭審的法官批准。你不能為此目的而致電法院書記,因為該書記不能批准延庭。要延庭,你應該在聽證會指定時間出庭。你將有機會向法官解釋你要求延庭的原因。如果你知道處理你案件的法官的姓名,則應查看法官的法庭規則,以了解其是否有本節未涵蓋的任何要求。請點閱 法官法庭規則 進行檢查。你有一次權利延庭至少14天。


差遣他人要求延期

遇有緊急事故閣下未能親自出庭要求延期, 但擬差遣別人代表時, 你必須給予該人授權書代表你提出要求。 此人必須帶同授權書前來法庭。

書寫的授權聲明容許他人代表閣下作出延期要求必須包括下列事項 :
1. 閣下的案件編號。
2. 閣下的姓名和地址。
3. 一張經閣下簽署容許該人代你要求延期的聲明書。
4. 被委託人的姓名。
5. 閣下不能親自出庭要求延期的理由。

代表閣下前來法庭的人必須攜同此聲明書及你所收到的其他文件, 並應可告知法庭書記提出要求的理由。

法官有可能拒絕延期的要求。如果要求被拒絕時, 閣下便會被登記為缺席, 後果可能是嚴重的。 你可以參考我們的法律及程序章以獲得更多有關此方面和房屋法庭的程序。back to top


寫一封信要求延庭

在極端緊急情況下,你或任何其他人都無法代表你出庭時,你可以給法院寫一封信。你必須說明提出請求的原因,並確保包括案件編號,案件年份,你將無法出庭的預定日期以及安排案件的法庭和房間號。

將該信發送至相應的民事法院書記官處。將這封信的副本發送給訴訟的另一方。如果法官決定批准延庭,將通知你。

如果你能夠在開庭日期之前去法院,則可以通過填寫可以從法院書記處那裡獲得的表格來要求延庭。 如果閣下的請求被拒絕,則會將你標記為 默認設置 ,這可能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