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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ork StateUnified Court System


如果閣下為一名來自外州的原告人, 或者閣下為殘疾人士, 而殘障情況導致閣下未能親自蒞臨法院時, 可依照下述程序郵寄取得閣下的傳票及訴狀書。

․ 點申請自我代表人傳 並下載該民事法院表格。 若不能將表格下載時, 可致電法院寄出申請表格給予閣下。
․ 填妥申請自我代表人傳票表格。
․ 將下述三項物品放入信封中 :

  1. 已填妥之自我代表人傳票申請表,
  2. 付給 “Clerk of the Civil Court”作為傳票費用之匯票。 要知道費用若干, 請點閱法院費用, 及
  3. 貼上郵票, 填上自己地址的信封。

․ 信封外面填上地址寄出給民事法院書記處出納部 (Cashier, Civil Court Clerk’s
     Office)。 要查得閣下提出控訴的民事法院地址, 請點閱地址

民事法院收到閣下的申請表, 匯票及已貼上郵票的信封後, 書記處便會將一份傳票聯同纖已註明的訴狀書寄回閣下。 於收到傳票後, 閣下必須加以簽署, 然後遵循派送及登記傳票的手續辦理。 可點閱開始一宗控訴獲得更多資料。 在前來法院時, 閣下便需在正本傳票上加以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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