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小額索償副總書記
JOSEPH A. J. GEBBIA

民事法院之小額索償法庭於1943年創立,
當時此法庭仍隸屬於
紐約市的地方法院。
此法庭經常被稱為
“人民法院”, 因其首要
任務為協助沒有由律師
代表的人士解決紛爭。
透過小額索償案件, 可以尋求上限為5,000元的金錢判決。
紐約市之小額索償法庭世界聞名, 由於使用 “獨立公正”的方法迅速將案件予以解決而得到來自世界各國的代表們前來訪問和學習。 大部分的案件都由經過培訓的律師作義務仲裁員處理。 由民事法庭法官予以審訊亦可供選擇, 但通常需要等候較長時間才得以聆訊。 除因高齡, 傷殘或其它特殊原因外, 市內各區都在夜間聆訊案件。
為使用我們法院的人備有一本指南, 可在書記處領取或開啟小額索償指南網頁進行下載。 前來法庭前,我們鼓勵所有的訴訟人先行參考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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