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陈述 |
- 2001、2003、2004、2008年“最合格”人选——纽约县民主党组织独立审查小组。另获以下法官审查委员会认定“批准”和/或“合格”:2003年——纽约市律师协会;纽约亚裔律师协会 (AABANY);纽约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法律学会 (LeGaL) 2008年——法官选举资格独立审查委员会的分会上诉处;2008年面试未定:纽约市律师协会;纽约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法律学会;纽约女律师协会 (NYWBA)。我非常感谢以下各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已退休)的指导、鼓励和一贯支持:Joseph J. Kuzeman 大法官;Mario J. Cariello大法官;Martha K. Zelman 大法官;和 Frederic E. Hammer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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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政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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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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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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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背景 |
- 纽约市立大学皇后学院,文学学士,1983年
- 圣约翰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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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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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雇主 |
- 纽约市私人执业,从事婚姻诉讼,代理由于机动车驾驶、产品设计或制造、工作/施工场地、不动产零售设施维护与保安方面的过失行为或故意行为受到严重伤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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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经历 |
- Langan & Levy(Hartford 保险集团律师),纽约州纽约市。担任诉讼和一审薪资律师,代理严重人身伤害受害人办理索赔、合同事务和保险范围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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