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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


概況 : 需要出庭
委派他人要求延期
寫信要求延期

 

概況 : 需要出庭

延期只能由在聆訊時由主審法官給予批准。 閣下不能因此致電給法庭書記, 因為法庭書記是不可以批准延期的。 要獲得延期, 閣下應在指定時間前來聆訊。 閣下是會獲得機會向法官就延期理由提出解釋的。back to top


委派他人要求延期

如有緊急事故閣下未能親自出庭要求延期, 但希望委派他人代表閣下時, 你必須向該人提供書面授權代表閣下提出要求。 該人必須攜同授權書前來法庭。

容許他人代表閣下要求延期的授權聲明書必須載明下列事項 :

  1. 閣下案件的編號。
  2. 閣下的姓名及地址。
  3. 由閣下所簽署容許該人代表閣下要求延期的聲明書。
  4. 被委派代表閣下的人的姓名。
  5. 閣下不能親自出庭提出要求的理由。

代表閣下前來法庭的人必須攜同此聲明書和閣下所收到的一切其他文件, 並應可告訴書記提出要求的理由。

法官有可能否決延期要求的。 如要求被拒絕時, 閣下便會被登記為缺席了, 這可能是嚴重的。 閣下可細閱我們的法律及程序資料的章節以便知道更多有關此事及其他民事法院的程序。back to top


寫信要求延期
 
在極緊急的情況下, 閣下或任何人都不能代表閣下前來法庭時, 閣下可致函給法庭。 閣下必須解釋提出要求的理由, 並切記寫上案件編號及年份, 與及閣下不能出席的原定聆訊日期。

請將信件寄交相關的民事法院書記辦事處。 將此函副本寄一份給案中的另一方。 若然法官決定批准你的要求, 你是會獲得通知的。

如果要求被拒絕時, 閣下便會被登記為缺席, 後果可能會相當嚴重的。閣下可細閱我們的法律及程序資料的章節以便知道更多有關此事及其他民事法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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